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颁布 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10-30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0-30 阅读数: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广电总局昨天宣布出台我国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将填补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昨天宣布,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出台。
与之前业界猜测的可能采用MediaFLO标准、韩国T-DMB标准和欧洲DVB-H标准不同,这一标准将基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不涉及任何国外专利费用。
“该标准是我国‘产、学、研’等部门多年联合开发研究的结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对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广电总局称。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标准中并没有手机电视这一名词,而是统一称为移动多媒体广播。广电总局称,该标准用于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面向各类移动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该标准的实施将会填补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
在昨日发出的通知中,广电总局表示,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GY/T220.1-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
有关人士透露,广电总局特意组建了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系统技术研究工作组,相关标准体系,涉及音、信道传输、协议、运营支撑、设备及终端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将根据目前实施情况分期分批推出。在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中,传输技术采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STiMi技术。据悉,它针对我国幅员辽阔、地貌复杂、各地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设计的卫星与地面相结合的移动多媒体广播信道传输技术,着重性能和效率结合,先进性和适用性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框架体系。
由于包括手机电视在内的移动多媒体被认为是未来非常热的一个应用,尤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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