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资讯 > 国内知识产权资讯 >  文章

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加强和完善驰名商标司法保护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4-28  阅读数: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4月26日)公告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处获悉,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驰名商标司法解释》)的基本背景,是为了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完善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制度,增强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非常重视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建立了驰名商标个案认定、因需认定、事实认定等基本制度。通过采取一系列司法政策,明确了认定的条件、适用范围、认定标准等,并不断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的指导和监督,如建立了驰名商标生效法律文书的备案制度等。此次公布的《驰名商标司法解释》,主要从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适用的范围、认定的因素、举证责任、保护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进一步明确标准,严格适用条件和范围,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
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具体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在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报   陈永辉)

相关文章
田力普在京出席中德法律领域技术合作对话论坛
中美专利申请与保护研讨会在杭州举办
"超级"驰名商标家喻户晓 法院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
市场声誉成为法院认定商标驰名事实之一
首届中国名企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深圳召开,发布4.26深圳宣言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