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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遭同步转播 央视国际索赔133万

来源:人民网 北京晨报  作者:  时间:2009-06-03  阅读数:

  因发现今年的央视春晚和元宵节晚会在“优搜网”上遭非法同步转播,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将数字优搜(北京)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105万元和28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称,经中央电视台独家授权,2009年央视春晚节目、元宵节晚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由其独家享有。根据该项授权,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并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行使或部分行使上述权利。今年,该公司发现数字优搜(北京)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优搜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直播电视”向公众进行了两台晚会的在线同步转播。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认为,“优搜网”上刊登有广告,说明这是一家经营性网站。2009央视春晚节目是中央电视台和公司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摄制并传播的,数字优搜(北京)网络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该侵权行为危害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法庭上,优搜公司的代理人认为,这只是一起“简单、轻微”的民事纠纷,双方经过协商即可解决。央视国际的诉讼有浪费诉讼资源之嫌,而且诉讼请求“既不妥当又不合理”。该公司还提交证据以证明“优搜网”的“知名度小,访问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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