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其他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 > 江苏 >  文章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4  阅读数: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1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及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效率,实现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模式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的意义

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是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等各种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和应用的重要支撑平台。加快推进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是创立以大数据为驱动、以大业务应用为导向的新型政务信息化发展模式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能力、解决部门间“信息孤岛”问题的重要举措。

加快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有利于发挥信息基础设施统一支撑作用,提高应用系统建设和部署速度。“各自为政”、“自给自足”的建设和服务模式不仅降低了信息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而且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应用系统建设速度。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进,面向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智慧应用系统建设需求不断涌现的状况下,亟需通过建设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来满足大规模、大数量的应用系统建设需求,为各类应用系统实现快速建设和部署提供保障。

加快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有利于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发展模式转变。统一建设、集中管理、便捷部署的云服务模式,为解决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了新的可能,给智慧城市建设和电子政务转型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路径和解决方案,有助于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系统从粗放式、离散化的自建自用模式向以数据为驱动,集约化、整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实现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充分体现智慧城市建设和电子政务转型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发展模式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和建设运营绩效,以解决信息资源共享利用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引入云计算服务和建设模式,形成适应未来发展的新型建设和运营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建设运行效率,促进我市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

(二)建设原则

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围绕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从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应用的技术架构、空间布局、建设模式、服务方式、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实现信息资源整体布局和统一利用。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按照系统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基于政务云计算中心的统一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共享和大体系应用,重点在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上取得突破。

增量先行,稳步推进。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新建非涉密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均要依托政务云计算中心部署和开发,已建非涉密项目逐步迁移。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政府强化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政务云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云模式的服务优势,积极引入服务外包模式,不断增强政务云计算中心服务能力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综合防范,确保安全。正确处理好共享与可控、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从应用部署、技术防护、管理制度等方面构建完整的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成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平台、综合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逐步形成“基础设施统一保障、基础数据整体布局、政务大数据支撑、跨部门应用大体系部署”的发展格局,引领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向集约化建设、集中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新模式发展。

(二)阶段目标

到2014年底,以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机房和市信息中心机房为基础,按“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方式,完成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开始为重点智慧城市项目和市级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按需、可扩展的基础设施服务。

到2015年底,初步完成综合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建立数据采集、融合、挖掘和共享机制;建立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

2016~2020年,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逐步建立异地容灾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形成较为完备的智慧城市大数据生态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以市政务云计算中心为核心的全市一体化政务云体系

统筹各部门各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强化全市政务云服务资源的总体部署,提高全市政务云服务资源的一致性和共用性,形成以市政务云计算中心为核心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充分利用现有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机房、市信息中心机房、电子政务外网等条件,加快构建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基本框架。按照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技术标准,逐步对原政府数据中心项目等有条件的数据中心资源进行“云化”改造,形成物理分散、逻辑统一、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相对独立的分布式政务云,进一步提升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的核心地位。现有无“云化”改造条件的数据中心不再扩建或改建。市级各部门不再新建独立的政务云中心或数据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政务云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全市一体化政务云体系部署下,积极推进市、县(市)区两级共建,采用服务共用、数据共享、业务融合的政务云建设方式,逐步形成以市政务云计算中心为核心的全市一体化政务云体系。

(二)突出数据共享,构筑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数据共享与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数据即服务模式,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数据对不同业务系统的支撑性,逐步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城市综合数据共享应用体系。

完善共享数据汇聚机制,逐步建立城市共享数据应用目录。按照“一类数据来源于一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负责更新维护”原则,将具有公共性、标识性、基准性的共享数据进行统一汇聚,并按信息安全管理要求,集中存储于政务云计算中心。逐步形成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卫生、教育、不动产等各类城市共享数据于一体的应用目录。

加强城市共享数据的关联分析与挖掘,提高共享数据的可用性。要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新技术,将存储于政务云计算中心内的共享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形成各种面向应用和分析决策的共享数据。充分发挥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各类共享数据的中心作用,建立向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直接获取为主,部门间数据交换获取为辅的共享应用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数据共享使用效率。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拎包”入驻一站式服务保障模式

创新项目发展、运维与服务保障机制,合理分配项目建设资金、购买服务资金、后续运维保障资金,加强后续运维及购买服务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力度。积极引入社会化投资和运营,提升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对应用项目的交付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按照业务系统与承载环境相分离的要求,建立符合云计算发展需要的管理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提供机构和使用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为各应用部门提供满足需求、响应及时、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服务。应用部门专注业务应用开发,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统一提供“拎包”入驻一站式支撑服务。

(四)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是一项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应用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管理环节多,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协同配合。要依托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推广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宁波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

市发改委要加强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项目综合管理,推动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项目依托市政务云计算中心进行建设。市财政局要将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运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强部门年度预算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对于未依托政务云计算中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的项目,原则上财政不再安排资金。

(五)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政务云计算中心长期安全高效运行

政务云计算中心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网络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云计算中心的安全可靠运行。各信息的共享使用单位要强化数据管理,严格授权使用,要按照保密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要加强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权限合理、职责清晰的用户认证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责任追溯查证体系,确保政务云计算中心应用安全。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

相关文章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实施办法(试行)
苏州市政府关于颁发2014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决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1995)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