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七号)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2-06 阅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七号)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乐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 话:4993489,4993490
传 真:4993491,4993498
帐 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
199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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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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