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专利法律法规 >  文章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全省商品流通领域专利标识商品管理的通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2-21  阅读数: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全省商品流通领域专利标识商品管理的通告

(黔知发〔2006〕23号)

 

  为了整顿和规范商品流通秩序,加强商业流通领域专利标识商品的管理,制止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业流通企业商业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和《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省商品流通领域专利标识商品管理通告如下:

  一、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货、批发和零售的所有商业流通企业(含办事处、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商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一简称“商业流通企业”),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要求,加强专利标识商品管理。

  二、专利商品的标识应符合《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专利商品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一)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除上述内容之外,标注者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冒充专利行为:(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商业流通企业经营专利标识商品时,应当要求专利标识商品的供货方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文件(专利权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及最近一年的专利年费收据),防止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商品流入市场。商业流通企业不得经营没有专利权有效证明文件的专利标识商品。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届满,凡商业流通企业仍未按本通告要求经销专利标识商品,出现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商品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州、地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冒充专利的,由市、州、地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相关文章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