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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9  阅读数: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79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企业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由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职责分工

 

  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市版权局:在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提出总体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对注重自主创新、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予以表彰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负责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违法的企业及责任人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的建议,对违法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会同市版权局推荐正版通用软件和有关专业软件产品目录;负责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工作,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好的工作环境;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市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负责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国资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负责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加强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外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负责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中小企业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工商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2008年8月中旬,确定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安排工作人员,印发工作方案。

 

  2、2008年8月下旬,召开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目标,全面部署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贯彻实施阶段

 

  1、2008年8月下旬,各成员单位对主管范围内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表格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

 

  2、2008年8月下旬,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拟定第一批市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名单报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办公室。

 

  3、2008年8月底,由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第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主管领导和技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工作组织培训。

 

  4、2008年9月中旬:完成对第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现有使用的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方面的自查摸底工作。

 

  5、2008年9月底至10月中旬,由市版权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第一批正版化企业完成软件采购、安装工作。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第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使用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的授权使用文件。市版权局对拒不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全面推进阶段

 

  1、2008年10月底以前,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情况,上报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2008年10月底以前,由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拟定第二、三批企业名单报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按第一批企业工作要求,推进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

 

  3、指导各县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系统(行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定一个处室具体落实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2、企业需更换软件的品种主要为通用办公软件(即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应用软件和杀毒软件)和常用专业软件(如财务软件、设计软件等),具体目录由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确定。

 

  3、推进企业更换正版软件,是彻底根除使用盗版软件,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始。今后各企业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各县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参照本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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