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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3-21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第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定于201358日至11日在上海国际展览中心和世贸商城举行。本届上交会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展览展示、交易服务、论坛研讨等活动。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对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有效促进作用,我局决定组团参加本届上交会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馆有关展览展示及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要求

  (一)参展项目以展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为主,应优先组织获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园区、试点示范企业的优秀项目参展。

  (二)展位为3m×3m标准展位。展板规格为高1.2m×0.9m标准展板,彩色喷绘,展板由参展单位(个人)自行制作。

  (三)参展单位(个人)需提供实物、样品、标本、模型、图片或影像等参加展出。

  二、展位安排

  (一)每个标准展位(3m×3m)提供地毯、中英文楣板、问询台1个、折椅2把、射灯2盏、220V电源插座1个、展商证一张。

  (二)光地展位36平方米起订。

  三、报名程序

  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抓紧做好组展工作,415日前将参展项目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审核;420日前报送参展单位参会人员电子版证件照片。各类申请表及回执须用传真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电子表格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或上海市知识产权网站www.sipa.gov.cn下载)。

  电子版证件照片用于参会证件的申请和办理(每个展位不超过3人,证件均核对照片使用)。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届时在虹桥站、上海站、虹桥和浦东国际机场安排接站(机)。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2.上交会参会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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