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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设立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的批复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1-14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设立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的批复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设立国家专利导航工程研究基地的请示》(苏知发〔201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你省设立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由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以下统称各研究机构)共同建设,研究基地办公室设在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并原则同意基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把研究基地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基地建设。研究基地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充实专家团队、提升研究能力;各研究机构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恪守学术规范,注重成果质量,强化主动意识,努力产出具有独创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我局将加强对研究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并由专利管理司承担对研究基地的业务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委托协议的方式下达工作任务,并给予必要支持;建立跟踪管理工作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对研究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研究基地资格。

四、研究基地的研究成果归我局和研究基地共同所有,研究基地需对外发布和使用的,需经我局同意。各研究机构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名义对外从事社会活动时需事先报我局备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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