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
(国函[2000]1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1999年9月24日在日内瓦通过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二00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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