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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来源:《亮报》  作者:  时间:2009-07-05  阅读数:

        编者语:我国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多达1500多家,如果低压电器产品型号不进行注册与管理,同一型号出现不同产品,将给工程设计带来极大困难,并无法保证系统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最终影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所以,低压电器产品型号必须保持其唯一性。

  低压电器是机械工业重要的基础元件,应用范围广泛,市场容量巨大。据统计,发电设备发出的电能80%以上通过低压电器传输消耗。

  低压电器产品系列、规格、品种繁多,其参数、特性、指标十分复杂。为表述其特征,每一系列产品采用系列型号进行表示,每一系列中不同规格、不同品种的产品(包括派生产品)在产品型号上均有区分。低压电器某个型号就标志某一特定产品,它确定了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此外,不同企业由于制造工艺、装备与管理水平不同,使看似相同的低压电器产品质量差异较大。因此,低压电器产品型号既是某一特定产品的标志,也是其质量的标识。设计部门在设计某一电力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时,往往涉及成百上千种低压电器产品,在工程设计图中无法列出每种低压电器产品的各项性能及要求,只能标出产品型号。

  我国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多达1500多家,如果低压电器产品型号不进行注册与管理,同一型号出现不同产品,将给工程设计带来极大困难,并无法保证系统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最终影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所以,低压电器产品型号必须保持其唯一性。

  低压电器产品型号也是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比如,某公司投入数千万元,研制了国内知名的某系列塑壳断路器。该系列塑壳断路器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其型号的影响力不亚于该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品牌起到了极大的提升作用。

  笔者发现,有些生产低压电器的企业,不愿意投入研发费用,仿冒其他企业的知名产品型号。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从长远来看,这样的不正当竞争,势必影响企业开发与推广新产品的积极性,最终将阻碍低压电器行业的技术进步。

  为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笔者呼吁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低压电器产品型号的管理,使知名产品型号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规范低压电器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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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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