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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研究”开题暨首次学术研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03-23  阅读数:

  首次学术研讨会

  内容集锦

  10点20-12点

  主持人:陈丽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议题:(一)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研究的价值与目标

  主讲人:何越峰博士

  

 

  照片六:何越峰研究员在首次学术研讨会发言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26年生涯中,我与知识产权文献的关系十分密切。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研究的价值与目标,我认为,主要涉及到以下四点:

  第一,知识产权文献的价值问题。以专利文献为例,在世界发展中,专利文献存量突破600万件,其中有效的为480万件。专利文献有三方面的重大影响:一是技术信息。对技术信息的披露,比专业期刊要早三年左右,完整量甚至超过专业期刊。95%技术信息能在专利文件中找到。现在,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专利文献甚至成了猎头公司的必修课,这是前所未有的。由此可见,专利文献的重要性已经拓展到常见的视野以外。二是经济效益。我负责的部门每年要处理200万件专利文献法律手续的办理,一般是专利申请和专利主体转移的手续,从中可以发现经济活动的导向。三是法律作用,专利文献是判断侵权的最主要依据。这三大作用使专利文献更受重视。

  第二,文献的提供应该如何定位,这是个困扰大家的问题。这个课题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文献的属性究竟是公共物品还是商品,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和针对的对象。不要纠结这个问题,在课题中,应充分发挥公共物品和商品这两个提供机制的属性。

  第三,数据库的特点。与图书相似,专利信息量大、变化大,基础信息不断产生;但专利与图书不同的是,除了基础信息,法律信息、法律状态、国外信息的延伸外溢、质押等始终都在变化,并且,专利文献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超过一般的图书和档案资料。此外,专利数据库的建设还必然有数字技术的介入。数据库未来的生命,必须有商业性的介入,公共资金无法全力负担,所以,应引入企业家的视角。

  第四,课题的领导者、分负责人,既要定位,又有跨界的意识和能力,否则定位就会成为束缚和局限。课题的参与者既是研究者又是学习者,既要有法学、图书馆学的爱因斯,又要有奥本海默。

  议题:(二)国内外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建设现状

  

 

  主讲:冯晓青

  照片七:项目首席专家冯晓青教授在首次学术研讨会发言

  这个话题,我既是研究者、负责人,又是学习者。大家第一次看到这个课题名称时,可能会有不同理解。“国家”作为定语,据我理解,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确权资料(行政方面)、立法资料(法律、法规、广义上还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所以,这个词的定位非常重要。第一种理解是国家层面的,还包括司法资料,如司法解释、判例等。这两年判例增加非常快,去年有4万件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第二种理解,不是限定于文献与信息,而是从国家高度构建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我们团队倾向于第一种理解。我理解,这个项目涉及的对象一般没有版权,有公开性的特点,做到人人皆知最好。还应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在没有加工的情况下应该是公共物品。当然个别信息,没有公开的信息,例如商业秘密,不是我们主要的研究内容。

  根据我自己的认识,知识产权信息,参考别的专家的意见,实际上包括,从分类角度而言要体现权利的内容;从法律角度而言要体现制度的发展、法律的修改、法律的完善、国际立法等;还有从动态角度,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事件、知识产权新闻;具体内涵方面,则体现为权利归属、保护范围、权利的变动(产权交易、转让)、无效、注销等。

  我们这个课题难做,主要在于数据库总是在变的,不像图书是不变的。所以信息要保持更新,否则查询者在特定时间查找时,相关信息会对其造成误导。此外,数据库包括大量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法律规范的信息,贸易信息,相关活动的信息(新闻、报道、论文、著作等)。这里要注意两个概念:文献与信息。这两个概念非常密切,但又有不同。文献的形式应更多样,它是负载知识产权信息之载体。

  建设,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性服务平台。我国现在在大规模推动这个事情,每个省都在做。以专利为中心,政府做的数据库是免费的,但商业性开发的数据库更多。现在数据库一般都是电子化的,主要有局域网、联机信息检索、英特网几类。国外这方面的经验很多,比如专利,STN,做的非常全,更新快。STN在1995年就有180多个数据库。涉及到专利的,英国德文特公司,美国的USPAFULL专利数据库,专利索引功能就非常完善。中国可以上网检索的政府主导的专利数据库有中国专利公报光盘数据库、中国专利光盘数据库等。商业性数据库,如Dialogue,STN,非常成熟,但是收费高。数据库出版商,是商业企业性质。专利信息管理机构,是政府性质。此外,还有专利检索服务机构。

  国内有的学术机构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华东政法大学即建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信息港,这个数据库也是相当有价值的。例如,国家每年审结了大量著作权侵权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一般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辩,法院判决的结果,有一部分案件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如果我要写一本关于合理使用的书,就需要查找相关案例,但是现在的数据库查找的不足在于,只提供标题,不具备标引功能。在知识产权信息港搜索“合理使用”,就可以搜到1000多个相关内容。但是不足的是,深度标引不够,不能根据需要很快找到相关的内容。可能需要加强图书情报方面的参与。

  我感觉国内非商业性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不是很理想。即使商业性的,深度的开发还是很不够。通过课题的深入研究,我们做出方案,建立样本数据库,国家采用后再来投入建设,这样就能很好地实现我们的理想。

  我讲得较散,希望听听各位的意见。

  李玉香,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照片八:李玉香教授在首次学术研讨会发言

  我来发表下不太成熟的意见。我昨天准备上网查资料,结果没有查到相关方面的信息,恰恰正说明了这个课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负责基础理论的研究。我开始将研究定位为技术性,但是深入思考后,怎么定位才能更准确。一方面,涉及国际层面,公共服务性质的,没有版权的;另一方面,要维护,有成本,谁来支付成本。国家建设的时候,可能有投入,维护的时候也是国家投入吗?完全是公共性质,可行不可行?能否借鉴国外采取查询时付费的方式?

  另外,是否分出文献库与信息库两个层次。与资料相比,信息应该是更接近片段、完整性不高。

  课题成员中唯独缺少版权局的人员,但是版权在数据库方面走在前面,而且版权信息占有很大比重。课题组是不是可以吸收版权的版权局的人员进来。

  陈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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