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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 年/1 月/18 日  作者:吴汉东  时间:2013-04-06  阅读数:

阅读提示

  本文作者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从创新驱动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围绕主题进行了分析和阐释。文中,作者理论联系实际,站在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针对我国国情实际,提出必须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高国家创新实力。全文说理新颖而独特,蕴涵丰富而深刻,兼具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价值。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是党中央总揽全局、深刻分析国内现状和国际形势所做出的重要选择。这一思想应时应势,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此,笔者拟对创新驱动发展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简要之分析和阐释。

  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保障

  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保护知识产权”,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种与时俱进、一脉相承的思想,不仅在认识上更为深刻,而且是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和大势所趋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就是知识产权战略。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的拥有数量和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核心因素。20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理论。在他看来,创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入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新供应来源和建立新企业组织。20世纪50年代以来,后人在其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技术创新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两个分支。技术创新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的。制度创新理论认为,技术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构成了经济增长的两大要素,而创新的制度是激励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在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居于基础和保障地位。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立足于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是一种新知识的创造和应用的活动,它离不开相应制度的保障、规范和约束。知识产权制度是制度文明的典范,其基本功能是,为创新活动进行产权界定并提供激励机制;为创新产业进行资源配置并提供市场交易;为创新成果进行产权保护并提供市场规范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同时强调:“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其重要举措即是要增强文化创新能力,文化创新能力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价值进一步凸显。其实,与创新活动相关的产业都属于智慧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智力、高附加值、高效益、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文化创新主要是思想观念、公共服务和智力产业三个维度的创新;而科技创新更侧重于从生产力层面解决发展的手段和条件问题。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在功能定位上有所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文化创新;文化创新反过来会助推科技创新,两者好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两翼,只有两者互相取长补短,才能推动我国企业发展、产业进步和国力提升。因此,必须要协调好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与以往不同,当今的创新是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在全球化的竞争浪潮中,由于科技人才自由流动的全球化、研发资源配置的全球化、科技合作与利用的全球化,创新注定必须要从全球化的视野出发对创新进行资源配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大变革,进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进而带动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全球化”的概念是1985年由美国经济学家提奥多尔·拉维特在《市场的全球化》一文中率先提出的,其原意是指经济全球化,后来逐渐扩展到其他方面。从领域来看,是指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涉及到政治、法律、科技、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球化;从时空来看,不仅是指当代国际社会的全球化,还可以追溯到中近代时期的全球化。也就是说,从中世纪时代到近代,都出现过宽泛意义上的全球化。在全球化的过程中,知识创新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和根本的推动力。技术在进步,时代在发展,今天的这种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完全具有全新的意义。从上世纪末至今,席卷全球的信息革命和知识革命,其创新标志是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和人类基因图谱破译所带来的生物学革命。这一场知识创新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工作方式,而且为经济、科技、文化交往的一体化提供了技术保证。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与普及,拓展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改变了传统的交往方式,增强了知识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经济、文化交往的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同时,基因技术将会促进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结合,带动一批新兴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对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以及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制度

  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由世界大国走向世界强国。其中,不断健全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知识产权制度是私权法律制度创新与变迁的结果,同时也是直接保护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从兴起到现在只有三四百年的时间,但经历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的不同时期,基于科技革命而生,由于科技革命而变,其制度发展史本身就是一个法律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近代英国是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祥地,也是欧洲工业革命的策源地,这些并非历史的偶然。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最早对新技术的发明与引进做出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规定;1709年,其《安娜法令》则首次授予作者、出版商专有复制权利,保护和激励人们对创造作品和兴办出版业进行投资。这些早期的知识产权法律作为科技、文化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18世纪7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在对14世纪中国与17世纪、18世纪英国做出比较分析后指出,当时英国拥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利益,刺激了发明创造者的热情,从而使得发明得以大量涌现并带来浪潮般的技术革新,启动了工业革命并创造了现代经济增长的奇迹。

  现代美国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作者。美国早期的知识产权政策,深刻地贯彻了实用主义的商业激励机制:对内,保护私人知识财产,以暂时的垄断授权换取科技与文化的发展;对外,以知识产权为政策工具维护国家利益,采取了明显的本国保护主义的做法。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完成了从低水平保护向高水平保护的转变,并力图将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标准推行为各国普遍通行的国际标准。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对知识产权政策作出了一些重大调整:一是在国内建立了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二是在国际上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直接挂钩的政策举措。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立了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了其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新产业的发展,并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极力推行其价值标准。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创新驱动发展”,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主要在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3年至2011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7%,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份额,从2002年的4.4%提高到2011年的10%左右;中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排序,从2002年的第6位,上升至2010年的第2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只位居世界第90位左右,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我国的能源消耗占到世界总量的15%,钢材消耗占到世界消耗总量的30%,水泥消耗占到全球份额的55%,单位GDP的能耗是国际水平的三至四倍,甚至是日本的八倍。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一是不能走资源耗费型的发展道路。中国资源有限,人均淡水、耕地、石油、天然气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5%、33%、18%、13%和40%至50%。因此,我国不能靠牺牲环境、耗费资源、提供廉价劳动力来参加国际分工与协作;二是不能走技术依赖型发展道路。中国对外技术依存度达到50%以上。不管是考虑西方国家维护其技术优势、限制高技术转让的基本立场,还是考虑自身经济安全、文化主权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中国都只能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为推动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政策抉择,其实施的成功与否将决定21世纪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终走向。唯有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战略,提高文化软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在全球化竞争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形成文化、科技创新成果。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涉及到软件、电影、音像、广告、传媒、图书出版等行业。目前,全世界文化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在一些发达国家速度更快,美国达14%,英国为12%,是各行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增长潜力的产业。根据88个国家和地区专利机构的统计数据,2008年全世界拥有670万件有效专利,比2007年增加5.3%。其中近28%的专利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时至今日,日本和美国仍然是主要的有效专利持有国,拥有全球47.5%的有效专利。由此可见,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将一国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对一国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二,以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为重点,构建创意产业群。在国外,诸如美国的硅谷地区、日本的关西地区、德国的巴登富腾堡地区、意大利的都灵和米兰地区、法国的巴黎和英国伦敦等地区,都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来形成在全国乃至在全球有影响的创意产业集聚地。有鉴于此,我国要提高文化创新、科技创新能力,就必须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一批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群,形成强势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当前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同时,还要注重发展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振兴电影产业、音像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业和图书出版业。

  第三,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同时也是世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规则。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其发展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从国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法律手段。唯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假冒行为,才能使文化与科技创新主体将人力与物力投入到创新活动之中,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创新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从国际环境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如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投资、贸易环境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文化氛围,既是文化与科技产品引进的先决条件,也是外商投资合作的环境要素。美国只培养了全世界40%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却拥有70% 以上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在美国工作。根据美国考夫曼基金会的统计显示,在加利福尼亚,外国移民创办的公司比例高达88%,而在高科技中心的硅谷,有外国移民参与创办的公司竟占全部高科技公司的52.4%,这都得益于美国良好的创新环境与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以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吸引外资方面出现新进展,逐步形成了中国研发中心热。目前,全球有200余家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了1600余个研发机构,投入的研发经费总额超过40亿美元。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武汉光谷等一大批备受跨国公司青睐的研发中心聚集地正在逐步形成。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这是党的十八大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新的战略部署。完成十八大的战略目标,应该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和优势,重点加强创新成果、创意产业、创新环境三个方面的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力,增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来说,这不仅是有着牢固内在联系的高度统一,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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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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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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