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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冒贸易协定》的主要特点及其现实影响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文 / 袁真富 郑舒姝 徐洋  时间:2011-11-10  阅读数:

《反假冒贸易协定》的主要特点及其现实影响

/ 袁真富 郑舒姝 徐洋

 

《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具有以下主要特点:发达国家的主导性、谈判场所的独立性、谈判过程的秘密性、制定时间的迅速性、协定属性的诸边性(Plurilateral)、执法体系的强化性等。然而,ACTA弱化了现有的知识产权多边保护体系,并把关注重点从实体权利完全转移到执法实践,从而将对知识产权国际体制产生重要影响。虽然ACTA谈判故意回避了发展中国家,但可以预见ACTA将会以各种方式输送给发展中国家。此外,随着ACTA的生效和实施,国际贸易将受到较大影响,并有可能构成新的贸易壁垒。

20081月起,《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总共经历了11轮谈判后,于201010月在日本东京结束,并已于201151日起开放签署。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相比,ACTA对知识产权执法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反映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的新动态和新趋势。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未来,ACTA将会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产生明显的影响,因而有必要对其发展动向保持密切的关注。

一、ACTA的主要特点

作为一个旨在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多边国际公约,ACTA无论从谈判进程、还是谈判内容,或者谈判影响上,都存在显著的特点,尤其是与现有的知识产权相关国际公约比较,更是如此。

(一)发达国家的主导性

ACTA11个缔约方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瑞士、墨西哥、美国和欧盟,其中9个都是发达国家,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其余两个发展中国家成员摩洛哥、墨西哥,与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因此可能有很强的动机协助响应美国关于“多边”协定的倡议。1 摩洛哥和墨西哥毗邻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市场,成为从发展中国家走私各类物品的主要渠道,随之而来的所有后果都由其承担,因而他们有更积极的主动性去打击假冒和盗版产品。

(二)谈判场所的独立性

值得注意的是,ACTA的谈判不隶属于而且完全独立于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现有的任何国际组织框架。根据ACTA而设立的ACTA委员会也完全独立于WIPOWTO。事实上,ACTA谈判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要在WIPOWTO之外,在贸易领域建立一套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ACTA的谈判是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立法“场所选择”的又一实例,是发达国家借以规避多边谈判场所、并促进其利益的手段。 ACTA的一些谈判方并不讳言,因为很多国家反对在TRIPs理事会上讨论执法问题,因此,他们不得不聚集在WTO之外谈判ACTA。恰恰是ACTA的这种独立属性,对未来世界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

(三)谈判过程的秘密性

ACTA谈判过程中,缔约方保持高度保密,谈判进程和文本内容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学者Love称,ACTA会谈太过保密,与会各国政府甚至都不透露参加会谈的员名单或是会议日程。因此,ACTA被国际舆论广泛指责为“偷偷摸摸的发达国家立法”。相比下,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包括TRIPs理事会),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所有的这些主要的知识产权条约管理实体,都在他们各自的网站上发布会议议程、与会各方、会议纪要,以及文件草案。马尔科姆(JeremyMalcolm)对大量国际组织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ACTA没有满足现有知识产权政策管理机构在透明度上基本的最佳实践(the basic best practices)。”有学者评论说,ACTA谈判已经被在国际知识产权立法中未曾见过的企图保密做法所玷污。尽管如此,从2008年到2010年都有ACTA的文本陆陆续续地泄露,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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