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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专利权滥用的法律限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1-08  阅读数:

 

        刘淑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标准竞争已逐渐成为当代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形式,标准与专利的结合一方面使专利权能够借助技术标准的特殊地位得到更广泛的实现;另一方面使某些技术标准借助专利权的保护实现了在事实上的垄断。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频繁遭遇外国企业发动的专利战,其中不乏标准专利权滥用的行为,通过归纳其具体表现,并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限制标准专利权滥用的法律体系,对于新形势下限制标准专利权滥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专利战的严峻形势:我国企业面临的现状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遭遇外国企业发动的专利战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的中国出口企业损失已经超过了反倾销,中国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最严重的100种商品至少涉及2000亿美元。1

20世纪90年代开始,外国企业便开始在中国部署“专利阵”,在华的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长,其中以日本、美国、德国和韩国在中国的专利部署最为活跃。2这些专利大部分构成各种国际标准的核心技术专利,以至于其他后继开发者很难避开它的保护范围。图1显示,至2004年底,在我国70.6万件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内为34.9万件,占49%,国外为35.7万件,占51%。图2显示,至2004年底,在授予的发明专利中,国内为6.67万件,占36%;国外为11.9万件,占64%,本国人与外国人的比例为11.8。可见,发明专利是外国企业在中国进行“跑马圈地”,大力推行事实标准和开展专利战的尖兵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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