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司法解释 > 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综合) >  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高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标的额请示的答复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01  阅读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高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标的额请示的答复

([2003]民三他字第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高法(2003)22号《关于提高我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标的额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标的额增加到2000万元人民币。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颁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