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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5  阅读数: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政综〔2014〕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

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和商标品牌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助推南平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商标品牌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部署,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主推、工商质监主力”的原则,在南平市“十二五”商标品牌、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对食品、旅游、机电制造、竹产业、生物产业等千百亿产值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培育扶持,集中打造一批产品质量优良、拥有自主产权和市场竞争力强的驰、著、知名、地理标志商标,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福建名牌产品,进一步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南平市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社会商标、产品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品牌数量显著增长,区域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

1、商标注册量大幅增长。力争到2018年,全市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7万件以上。

2、商标、产品品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18年,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增至27件以上,省著名商标增至380件以上,南平市知名商标增至1200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增至150件以上。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2家以上,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12家以上,福建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70个以上。

3、农产品商标品牌数量快速发展。农产品商标增至60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各增至60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

4、努力打响“武夷”区域品牌。制定实施全类注册的“武夷行”、“绿色武夷”、“武夷好伴”、“武夷山水”、“武夷缘”商标(以下简称“武夷”区域品牌)推广使用实施办法和培育发展规划,将“武夷”区域品牌培育为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区域品牌建设,形成“打造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发展一方经济”的格局。

三、工作重点

1、大力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商标、产品品牌意识。建立各级政府主导、工商质监牵头、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借助各类媒介,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大力宣传商标品牌文化和商标品牌战略知识,宣传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产品品牌意识。加强商标、产品品牌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将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提高全社会重视商标、产品品牌文化的整体意识,形成有利于商标、产品品牌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创建商标品牌战略示范点。力争通过5年努力,各县(市、区)全部建有商标战略示范乡镇,并拥有1个以上商标战略示范企业,进而推动各地、企业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水平,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县域经济和一批优势企业。

3、推动基层商标品牌工作。2014年起,各县(市、区)要选择1个经济实力强、商标总量较多的重点乡镇、街道,依托当地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商标工作指导站,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站长,工作人员由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商标工作指导站有效运作,全面开展涉农商标品牌发展的行政指导工作。到2018年,每个乡镇都要有一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集体商标。

4、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以外向型出口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保护和自主品牌国际化三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培育指导、宣传引导、政策调动等手段,提高自主商标出口比例,大力推进我市企业自主国际品牌建设。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通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

5.依法加强监管,打击商标、产品品牌侵权假冒行为。围绕食品、旅游、机电制造、竹产业、生物产业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商品,围绕驰、著、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涉外商标等重点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福建名牌,加大商标、产品品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等侵权行为。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产品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产品品牌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6、市场化运作“武夷”区域品牌。参照国际惯例及国内成功经验,由市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武夷”区域品牌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至少3年以上的使用、培育推广,使“武夷”区域品牌成为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级区域品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紧密协作、企业主动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各级商标、产品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商标、产品品牌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

2、落实激励措施。从2014年起至2018年,每年安排20万元商标专项经费,用于注册防御性商标、商标知识宣传培训、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执法行动、海外维权、对外交流合作、表彰奖励等项工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由南平市和各县(市、区)各奖励5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机构由南平市和各县(市、区)各奖励5万元;对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商标补助0.5万元(以上资金涉及市本级的从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每年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拨出1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单位。对获得南平市粮、油、肉蛋、菜类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我市商标品牌工作的经费支持;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每年也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推进商标、产品品牌工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的企业,在金融信贷方面优先予以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产品形象,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3.纳入目标考核。将商标、产品品牌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工作中明确每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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