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专利法律法规 >  文章

北京市2000年度专利申请费资助暂行办法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2-13  阅读数:

北京市2000年度专利申请费资助暂行办法

 

  为了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意见》,鼓励北京市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成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北京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是作为专利申请人的北京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院、机关、团体或个人;中央在京各部门和驻京部队的单位或个人也适用本办法。

  二、资助的专利申请相关费用有以下三种: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2.发明专利实审费;

  3.发明专利维持费。

  三、资助的专利申请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申请专利属于国家及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和行业;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技术产品;

  2.其它技术含量高的技术产品;

  3.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

  四、资助的专利申请项目时限为200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五、本年度专利申请费资助金的办理日期为2000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

  六、该项资金部分用于对专利申请数量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七、2000年度专利申请费资助金为100万元,用完为止。

  八、资助金申请的受理、审批和资助金的支付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专利申请项目的评估,依据其条件决定是否予以资助和资助的额度。

  九、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报验下列材料;

  1.北京市专利申请费资助金申请表1份(申请表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有效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和相关费用缴纳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1份;

  4.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摘要》复印件1份。

  十、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对于提供的申请文件,在其被国家专利局公开之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为其保密。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领取的资助金全数收回,并追究其责任。

  十一、本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00年8月1日

相关文章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产权局关于认定2010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产权局关于认定2010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