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第七期全国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业务研讨班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2-15 阅读数: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第七期全国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业务研讨班的通知
局有关部门、有关专利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与专利代理机构之间在审查业务方面的交流,提高专利审查及专利代理质量,我局定于2007年12月10日至14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第七期全国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业务研讨班”。本次研讨班由我局主办,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共同承办,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介绍我局的专利审查质量控制体系和审查员培训体系;介绍专利代理机构在加强代理人培训及提高代理质量方面的举措;介绍《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内容、修改背景等;听取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修改的意见;交流总结自上次研讨会以来专利审查部门与代理人之间需要交流的各类热点问题。
二、参加人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复审委员会、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各4名代表;专利局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局质检组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各两名代表;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8名代表;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实用新型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各两名代表(1名部领导和1名有经验的审查员)。
各地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工作并有一定经验的专利代理人150名(名额报满为止)。
三、研讨方式
研讨班分大会交流和小组讨论:大会交流由会务组安排代表发言;小组讨论要求参会代表围绕研讨内容准备发言提纲。
四、费 用
专利代理机构参会代表每人交纳1500元,研讨班统一安排食宿。
五、报名及报到事宜
请局内参会代表于11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报审查业务管理部。
请专利代理机构的代表于11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12月10日全天报到在福州大饭店安排报到。[宾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斗东路1号;电话:0591-83333333;传真:0591-83329633;网址:www.fuzhou-hotel.com.cn。从机场乘机场大巴至终点站(阿波罗大酒店)后,打车直达(8元可到),或换乘公交车8路、801路、908路至于山站;从火车站乘公交车20路、821路至南门站]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略)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审查业务管理部
联系人:林翀 电话:62083737
E-mail:linchong@sipo.gov.cn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勋
电 话:010-62983355转1401 传真:010-6298478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信息路6号
邮 编:100085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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