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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1-14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27号)要求,按照《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申报指南(试行)》、《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申报指南(试行)》以及《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申报指南(试行)》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和集中评定,现确定中关村科技园区等8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名单详见附件1),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集团)等35家企业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并原则同意建设(培育)工作方案。

上述实验区、试点单位及试点企业的建设(培育)期截至2018年8月。建设(培育)期间,我局将对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工作建立跟踪管理工作机制和核心指标年度统计上报制度;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研究基地,实行跟踪指导和服务;根据建设(培育)工作成效,选取部分实验区、试点单位及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建设(培育)期满后,我局将对实验区、试点单位及试点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各实验区、试点单位和试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将三类工作平台建设(培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匹配工作经费,制定相应扶持政策;要指导各实验区所属地市级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试点单位及试点企业认真落实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各实验区、试点单位及试点企业应参照《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引》(见附件4)、《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指引》(见附件5)、《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工作指引》(见附件6),细化时间节点、落实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完善保障体系,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并提交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名单

2.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名单

3.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名单

4.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5.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指引

6.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工作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30日

附件1

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名单

编号 实验区名称 所选产业领域

1 中关村科技园区 移动互联网

2 苏州工业园区 纳米技术应用

3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生物技术药物及医疗器械

4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物联网

5 郑州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超硬材料

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光通信

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物医药

8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钛产业

附件2

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产业领域

1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电子信息材料

2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小汽油机

3 东阳市磁性材料行业协会 磁性材料

4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石油和化学工业

5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附件3

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业领域 备注

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集团) 光通信领域 中央企业

2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气系统集成、列车控制技术等 中央企业

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移动支付、信息安全、通讯等 中央企业

4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建筑施工 中央企业

5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工程及技术 中央企业

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 中央企业

7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站工程设计及建设 中央企业

8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信息通信领域 中央企业

9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设备制造、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等 中央企业

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燃煤火电、水电、燃机、煤化工等 中央企业

11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农产品、乳制品、粮油食品加工生产 中央企业

12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中央企业

13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数字多媒体、家电、智能商用设备等

14 天津药物研究院 医药

1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设备、分析及测量控制技术

1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重卡发动机、车身等

1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剂、生物制药、中成药等

1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LTE/3G/2G、云计算、智能终端

19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计算机、互联网

2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电线电缆等

21 重庆润泽医药有限公司 手术动力系统、植入器材等

22 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D打印技术

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及玻璃生产设备

2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编解码技术、数字电视、芯片技术等

25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设备

26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

27 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化学、新材料和农业机械等

28 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电视技术、LCD/3D显示技术

29 摩尔动力(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与动力、3D打印技术

30 常熟紫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

31 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全领域 服务型

32 北京国之专利预警咨询中心 全领域 服务型

33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全领域 服务型

34 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 服务型

35 北京泰尔凯达电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ICT领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 服务型

附件4

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实验区工作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措施

一、实施产业专利分析类项目(项目实施目的:把握产业链中关键领域的核心专利分布,以全球视野明晰产业竞争格局、确定产业发展定位,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产业发展决策机制。)

(一)项目启动 1.明确实验区参与产业专利分析工作的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等;选择专利分析服务机构,组建产业专利分析团队;对产业专利分析团队进行业务培训。2.细分实验区产业领域,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选择开展专利分析的产业细分领域。 1.成立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区建设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重点工作的落实、项目实施任务分工,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实验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制定实验区建设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相关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实验区的各职能部门或重点企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应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3.健全实验区建设政策支撑体系,积极制定和出台促进实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实验区应出台加强实验区建设的意见或办法等文件。 1.提供管理指导。为各实验区成立实验区建设专家指导组,与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对接,指导实验区建设中相关工作的开展。专家指导组秘书处统一负责与实验区的日常联系工作。2. 提供业务指导。发布产业专利分析指南和分析报告标准模板;指导实验区做好产业专利分析工作,制定产业规划修正方案。出台实验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对实验区提出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给出专家咨询意见。指导各实验区制定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实施方案。3.提供骨干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和交流工作机制,为实验区培养一批专利分析、专利运营等骨干人才。开展专利协同运用与储备运营综合业务培训。

(二)项目计划 1.开展产业专利分析项目需求分析。2.确定重点分析领域和企业。3.制定产业专利分析项目目标及计划、项目进度表。

(三)项目实施 1.启动产业专利分析工作。 2.加强产业专利分析项目实施进程控制,开展中期评审工作。3.积累专利分析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形成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4.完成产业专利分析报告,提出产业规划中重点发展领域的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验收 1.对产业专利分析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实施材料(文档、数据等)进行验收。2.产业专利分析报告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五)成果运用 1.根据产业专利分析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已有产业规划;产业规划修正方案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2.根据产业规划修正方案,引导和规范实验区重大决策、招商引资(智)等活动;指导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进行专利布局等。

二、实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类项目

(一)项目启动 1.制定实验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标准、知识产权评议的组织模式、工作程序等。

(二)项目计划 根据产业规划,结合产业专利分析和技术路线图等,依据实验区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实施的方案和具体流程。

(项目实施目的:规避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和优化管理水平。) (三)项目实施 1.针对每个知识产权评议项目深入调查需求、提出评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对每个评议项目出具知识产权评议报告。3.把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嵌入现行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相应项目决策的运行体系。 4.设立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对各类项目实施给予必要保障,并重点支持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实施、专利交易平台建设、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等。5.制定并实施专利分析人才、专利运营人才等培养计划,建立专利运用人才库,逐步优化专利人才结构。6.建立产业专利指标监控体系,加强实验区专利储备运营相关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4.提供工作交流合作平台。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框架下,搭建工作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不同单位之间的战略合作。5.提供经费支持。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根据各实验区工作推行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项目验收 1.根据知识产权评议结果,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指导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开展。2.对知识产权评议项目文档、数据完整性及实施效果进行验收。

(五)项目反馈 对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实施工作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指导和完善后续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实施。

三、实施专利储备运营类项目(项目实施目的:引导市场主体对专利进行科学布局;推动产业专利技术的集成和突破、储备和流转,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项目启动 1.根据产业规划,结合产业专利分析和技术路线图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应开展专利储备运营的关键技术领域。2.面向重点企业,征集和遴选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储备运营项目,明确牵头实施单位和参与单位,形成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库。

(二)项目计划 1.对项目库中的储备专利进行评级和分类管理,制定储备运营项目库的出入准则。2.会同牵头实施单位和参与单位制定项目目标及计划进度。

(三)项目实施 1.针对项目库中的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做好已有专利的权利维护、在研和预研技术的专利预警和布局等工作。2.支持牵头实施单位和参与单位围绕专利储备运营项目的重大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针对目标市场开展专利布局,对专利储备运营项目进行持续优化。3.建立实验区专利储备运营机制,围绕产业规划,支持重点企业(牵头实施单位等)引进和转化高校、科研机构的优质专利、核心专利,形成核心专利的储备运营。

(四)项目控制 1.对专利储备运营流程、管理及运行情况,项目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2.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产业专利市场培育类项目(项目实施目的:完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加强软环境建设,提升实验区在产业发展中的国际影响力。)

(一)项目启动

1.根据产业规划和实验区企业需求,确定产业专利市场服务和运营重点。2.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由条件具备、信用良好的社会服务机构作为承接单位,具体承担实验区产业专利交易公共平台的建设。3.根据专利储备运营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领域,依托现有的技术孵化器和专利储备运营项目的牵头实施单位,确定专利产业化平台的建设单位,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或集中区。

(二)项目计划

1.会同产业专利交易公共平台建设承接单位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及计划进度。2.会同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单位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及计划进度。3.产业专利交易公共平台、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方案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三)项目实施

1.建设专利交易公共平台,面向实验区内市场主体,征集展示交易的专利技术和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建设产业专利展示交易网;根据需求,重点做好专利储备运营项目的展示交易工作;做好专利分析过程中形成的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的维护和利用工作。2.建设专利产业化平台,加大专利的二次开发和技术孵化工作力度,推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和企业投资专利产业化项目。3.依托专利交易公共平台和专利产业化平台,加强与专利代理、咨询、资产评估、专利分析等专利服务机构的战略合作,搭建一体化专利运用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链条完整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4.加强实验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宣传和培训,依托专利运用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技术、人才和资本在实验区集聚。5.借助专利技术和人才集聚提升专利运用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分步搭建产业专利技术集成平台、定价平台和融资平台等,把实验区逐步建成国际化的产业专利市场和专利技术研发和实施基地。

(四)项目控制

1.制定监测标准和工作程序,对各类平台建设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阶段考核。2.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对项目实施及时进行修正。

附件5

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指引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试点单位工作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措施

一、建立行业专利管理和服务体系

(一)加强行业专利管理 1.设立专利工作部门,承担行业专利综合管理工作。2.实施专利分析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行业内专利分析人才队伍建设。3.建立行业专利指标监控体系,加强专利储备运营相关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1.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计划等;对有关重要事项提供专家咨询。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由专家委秘书处统一负责与试点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2.开展专利协同运用与储备运营综合业务培训;建立人才培养和交流工作机制,为行业培养一批专利分析、专利运营等骨干人才。3.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和实施有关工作方案。根据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4.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框架下,搭建工作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不同单位之间的战略合作。

(二)推动建立行业专利服务体系 1.设立行业专利工作专家顾问团,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2.推动建立行业专利运营服务体系,为本行业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维权、预警及运营等系统性综合服务。

二、推动行业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工作

(一)建设行业专利信息库 1.细分本行业企业所属产业领域。2.根据产业细分领域分类建设行业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3.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数据服务。4.建立数据库定期更新机制。

(二)建立行业专利风险预警发布制度 1.确定本行业的关键技术领域,从重点先行到全面铺开,每年对若干关键技术领域进行专利风险预警分析。2.发布行业专利风险预警信息,避免行业发展遭受专利侵权风险。该发布成果应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三)发布行业重点技术领域规划与发展指南 1.摸清行业内重点技术领域的技术及本行业企业发展现状。2.通过专利分析明晰行业发展格局、竞争对手动向、行业领军企业发展动向,绘制专利地图。3.基于专利信息,结合市场分析确定行业发展方向和布局规划,向本行业企业发布行业规划与发展指南。该指南应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三、建立行业专利协同运用体系

(一)培育行业专利运营机构 1.指导重点企业设立专利运营机构,加强企业专利资产管理,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投融资等途径,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2.指导行业内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专利运营公司,围绕核心产品、关键技术的系列专利,通过收储或托管等方式,实现专利集中管理和集成运营。 

(二)建设行业专利交易平台 1.针对行业关键技术领域,采取委托、承包、购买服务、联合共建等方式建设行业专利交易平台。2.依托专利交易平台,面向行业内企业,征集展示交易的专利技术,建设行业专利展示交易网;根据需求,重点做好行业重点技术领域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工作;做好行业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的维护和利用工作。

(三)构建行业专利协同运用网络 1.借助专利交易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战略合作,推动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行业产业专利协同运用平台,为协会成员单位发展提供支撑。2.以专利资源为依托,推动重点企业牵头组建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运作协同一致,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四)构建行业专利储备运营体系 1.依托行业专利协同运用网络,建立专利储备运营体系,通过引进、协同创造形成一批专利和专利组合,探索建设行业内按领域或产品划分的专利池,将标准战略与专利战略融合,开展专利许可和交叉许可服务。2.将专利储备运营嵌入协同创新体系,指导重点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围绕重大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建立企业主导的专利技术研发运用体系,推动建立订单式专利创造模式。3.引导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开展目标市场的专利布局,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和专利组合。

四、建立专利联合保护机制

(一)建立专利纠纷应对机制 1.制定行业专利纠纷应急预案,确定参与单位、启动程序、工作流程和时点要求等。2.依托专利联盟或专利运用协同体建立专利纠纷应对机制,协调处理影响行业发展的专利纠纷、专利壁垒等问题,代表本行业进行集体谈判和集中许可。

(二)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 1.组建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团队,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制。2.面向本行业企业,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做到合法参展,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灵活运用不同国家法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6-1

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培育工作指引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试点企业工作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措施

一、建立专利导航企业重大决策工作机制

(一)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执行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成立专利导航企业发展工作组。负责试点期内重点工作的协调落实,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相关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企业各职能部门或所属单位。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应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1.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和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开展专利分析工作等;对有关重要事项提供专家咨询等。由专家委秘书处统一负责与试点企业的日常联系工作。2.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根据试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必要支持。

(二)建立专利导航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1.围绕企业发展进行专利分析,绘制企业专利地图,作为企业战略规划、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等的依据。2.建立企业新品研发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专利分析和评议机制。3.对主要市场及未来市场与企业相关的产品进行动态分析。4.对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动态跟踪,掌握行业最新动态。

二、专利创造和储备

(一)获取核心专利或基础专利 1.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主导的订单式专利技术研发体系,以获得核心专利为目的,开展前瞻性研究。2.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引进和转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基础专利、核心专利,形成对核心专利的有效储备。

(二)开展专利布局 1.对目标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进行研究,确定专利布局重点。2.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3.围绕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或产品,实施专利网策略,实现专利数量和质量的均衡。

二、专利创造和储备

(三)加强专利资产管理 1.加强专利资产日常管理。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需要,确定专利资产分类、分级标准和管理要求;定期对专利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对企业核心专利开展预警和维护。2.加强专利资产处置管理。建立专利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正确选择专利资产的处置方式,加强专利资产处置控制。 3.开展专利协同运用与储备运营综合业务培训,为企业培养专利分析、专利运营等骨干人才。4.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框架下,搭建工作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不同单位之间的战略合作。

三、专利运营与产业化

(一)建立专利协同运用体系 1.以企业为主体,配套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参加,以专利创造与运用为纽带,成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运用协同体;构建专利协同运用服务平台。2.牵头建立或积极参加专利联盟,构建核心关键技术的专利组合,提升企业科学配置专利攻防组合能力和专利布局能力。3.成立专利运营机构,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投融资等专业化运营。

(二)开展专利运营 1.推动专利技术的集成和突破,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形成专利组合并持续优化。2.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投融资等途径,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三)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1.加大储备运营专利的产业化工作力度,依托研发部门(机构)等,加强对专利的二次开发和技术孵化。2.通过所属公司、关联企业等,建立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平台,推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附件6-2

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非生产型企业)培育工作指引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试点企业工作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措施

一、制定企业发展规划

(一)明确专利运营服务模式 1.针对特定领域开展专利运营服务。2.建立专利运营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3.建立明确的专利运营方向和服务对象。 1.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和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开展专利分析工作等;对有关重要事项提供专家咨询等。由专家委秘书处统一负责与试点企业的日常联系工作。2.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根据试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必要支持。3.开展专利协同运用与储备运营综合业务培训,为企业培养专利分析、专利运营等骨干人才。4.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框架下,搭建工作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不同单位之间的战略合作。

(二)建设专利运营服务平台 1.建立专利培育、转移转化、专利价值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多形式的专利运营服务。2.建立专利分级与收益分配的专利运营机制。

二、提高专利运营服务水平

(一)研究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自身优势的专利运营服务产品 1.开展专利交易业务。2.构建专利池、面向企业开展专利许可服务。3.开展专利产业化服务。4.组织专利产业化研究与二次开发。5.开展专利质押、担保等服务。6.开展专利价值分析业务。7.开展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服务。

(二)牵头搭建专利运营服务网络 1.利用市场化、联盟化、协作化等方式汇集各类专利运营服务资源,专利运营服务网络。2.依托专利运营服务网络,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推动服务产品升级。

三、培养专利运营人才

(一)培养不同类型的专利运营人才 1.培养专利分析人才,适应专利导航产业发展需求。2.培养专利价值分析人才,为投资人提供决策参考。3.培养商务人才,加快专利转移转化,实现专利的商业价值。4.培养优质专利代理人才,为企业开展专利布局服务。5.培养专利诉讼人才,为企业维权提供专业服务。6.培养专利咨询服务人才。

(二)培养不同层次的专利运营人才 1.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培植专利运营国际化人才团队。2.培养专利运营骨干人才,加强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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