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规范申请人等当事人当面领取通知书手续的业务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1-14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规范申请人等当事人当面领取通知书手续的业务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人等当事人当面领取(以下简称“面取”)通知书的手续,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利益,现将当面提交申请且要求面取通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可以面取的通知书包括: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
二、当事人在受理窗口提交专利新申请时,应当填写通知书领取登记单(以下简称“登记单”,见附件1,一式两联)。
三、申请人要求面取通知书的,应当出示登记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请求书中记录的联系人要求面取通知书的,应当出示登记单和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面取通知书的,应当提交代理机构指定其面取通知书的证明(见附件2),并出示登记单和代理机构的工作证件或身份证明原件。
六、其他受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人员要求面取通知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委托其面取通知书的委托书(见附件3),并出示登记单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七、当事人未携带上述证明的,通知书的送达方式只能选择提交日后面取或者邮寄。
八、当事人要求申请提交当日面取通知书但当日未领取的,或者要求提交日后面取通知书但自发文日起5日内未领取的,专利局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上述规定自2014年1月4日起实施。
附件:1. 通知书领取登记单
2.证明(代理机构指定工作人员面取通知书的证明)
3.委托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13年12月4日
附件1
通知书领取登记单
登记单编号 第一联:专利局存根
专利申请类型(请单选)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请求书中的代理机构或联系人或申请人
专利新申请件数 □ 有向外国申请保密审查请求
提交人姓名 联系电话
提交人身份证明及证件号 □居民身份证 □___:
通知书送达方式 □提交当日面取 □提交日后面取 □邮寄
□领取人与文件提交人为同一人(领取人与文件提交人不一致,需填写以下表格)
领取人姓名 联系电话
领取人身份证明及证件号 □居民身份证 □___:
专利局签收人 年 月 日 通知书已打印并核实 年 月 日 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当事人到受理窗口领取通知书前可拨打查询电话62084246/62084033。
通知书领取登记单
登记单编号 第二联:提交人存根
专利申请类型(请单选)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请求书中的代理机构或联系人或申请人
专利新申请件数 □ 有向外国申请保密审查请求
提交人姓名 联系电话
提交人身份证明及证件号 □居民身份证 □___:
通知书送达方式 □提交当日面取 □提交日后面取 □邮寄
□领取人与文件提交人为同一人(领取人与文件提交人不一致,需填写以下表格)
领取人姓名 联系电话
领取人身份证明及证件号 □居民身份证 □___:
专利局签收人 年 月 日 通知书已打印并核实 年 月 日 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当事人到受理窗口领取通知书前可拨打查询电话62084246/62084033。
附件2
证明
(姓名)是我单位(代理机构名称)的工作人员,我单位现指定其面取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
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委托书
委托人(申请人) :
被委托人及身份证件号:
委托权限和事项:代为领取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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