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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版权交易法律指导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6  阅读数: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版权交易法律指导》的通知

(深知〔2007〕74号 2007年8月7日)

 

  为切实加强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作者的版权保护,鼓励美术作品的原创与传播,规范大芬油画村的复制与加工行为,维护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版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大芬油画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大芬油画村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版权交易法律指导》。现予印发。

 

深圳市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版权交易法律指导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芬油画村美术作品的创作、制作、加工、展览与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大芬油画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大芬油画村实际,制定本法律指导。

  第二条 深圳市大芬油画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有关规定,鼓励原创,规范复制和加工行为。

  第三条 本法律指导所称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鼓励原创美术作品进行版权备案登记,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

  第四条 通过智力活动直接产生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主持创作并对作品负责的法人或组织应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也是作者。

  第五条 为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版权完整归作者本人享有。单位有权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使用,两年内,作者要许可他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必须征得单位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版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除外。

  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版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第六条 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自发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版权属于全体作者。如各个作者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则各个作者可对各该部分独自行使版权,但不得侵害合作作品整体的版权。

  第七条 委托作品是作者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版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版权归受托人享有。

  第八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完整权永久受保护。

  第九条 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只保护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死后第50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保护。

  第十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发表权和财产权只保护到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第十一条 版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版权财产权按继承法继承;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由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否则,由国家所有。

  第十二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临摹他人已发表并享有版权的作品,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标注原创作品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临摹作者姓名。临摹未发表但享有版权的作品,必须经版权人许可。

  第十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临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应当征得版权人的许可并签订书面许可合同。未经版权人许可的,临摹者不得自己或者许可第三人发行营利。第三人将临摹作品发行营利的,必须经原创作者和临摹者许可。

  采取来样订货加工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应当订立书面的委托加工合同,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委托人应当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证明其为委托加工样本的版权所有人或合法授权许可使用人,如果受托人在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后,其加工行为仍构成侵权的,受托人在向权利人承担了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依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进行追偿。

  第十四条 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临摹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都应当在作品上标注原创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临摹作者的姓名。

  第十五条 美术作品的版权可以通过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方式进行交易,版权转让可以是全部或部分财产权的转让,但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六条 建立油画行业诚信体系,大芬油画村行业组织可以通过章程或协议倡导画师、画工、画商签订油画行业自律公约,约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规范,同时建立企业诚信奖惩制度及企业个人诚信数据库,使企业诚信有据可循,营造合法、公平、有序的版权交易环境。

  第十七条 充分发挥大芬油画村知识产权工作站协助、支持、配合知识产权维权的积极作用。大芬油画村知识产权工作站为知识产权有关交易提供示范合同文本,指导行业组织制定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大芬油画村知识产权工作站可以依托大芬美术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探索建立原创美术作品授权使用与使用者付费结合机制,为以复制加工为主的大芬油画村创造合法利用版权的授权渠道。

  第十八条 出现版权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可以:

  (一)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大芬油画村知识产权工作站申请调解;

  (二)根据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版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版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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