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著作权法律法规 > 著作权地方性法规 > 江西 >  文章

关于推进市本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7  阅读数: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本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市本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推进市本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79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市本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完成市本级第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含国有、客商投资、民营)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过二到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市本级规模以上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按省政府要求,对县(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抚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抚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银监分局、市工商联、市建设局、市外贸局、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统筹协调,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职责分工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提出总体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对注重自主创新、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予以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的企业及责任人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的建议,对违法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工作,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好的工作环境,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

  市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国资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建设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市外贸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中小企业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银监分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鼓励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

  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开发区内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2008年3月下旬,调整抚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

  2、2008年5月上旬,召开抚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目标,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第二阶段:贯彻实施

  1、2008年5月上旬,各成员单位对主管范围内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表格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

  2、2008年5月底,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完成对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现有使用的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方面的自查摸底工作。并拟定第一批市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名单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3、2008年6月,召开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第一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第一批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4、2008年7月上旬,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软件企业,对第一批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主管领导和技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及使用等组织培训,并帮助企业与软件供应商建立联系,尽快签订正版软件采购合同。确保在7月底前第一批企业完成正版软件采购工作。

  5、2008年8月中旬前,第一批企业完成软件安装工作。由市版权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回头看”,对第一批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

  1、2008年9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批国有企业、客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2008年9月底以前,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拟定第二、三批企业名单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按第一批企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系统(行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定一个科室具体落实,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二)企业需更换软件的品种主要为通用办公软件(即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应用软件和杀毒软件)和常用专业软件(如财务软件、设计软件等),具体目录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要求确定,鼓励使用国产软件。

  (三)推进企业更换正版软件,是彻底根除使用盗版软件,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始。今后各企业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
江西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