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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及其法律保障体系研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2-04-04  阅读数:



                                 冯晓青

     原载《知识产权》2012年第2期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之间既相互区别又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于我国技术创新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技术创新则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目标。为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融合,需要建立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促进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建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法律运行机制。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企业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十二五”规划已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内容提出要求,正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此,需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所在。为实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技术创新之间也需要高度融合。因此,探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及其法律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

(一)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融合

研究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之间的关系,需要探讨如何建立两者间融合的运行机制,以更好地发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因此,理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内在协调机理,是有必要的。从技术与战略的关系看,技术创新管理的战略分析学派提出了技术组合与战略运用的关系。例如,柏格曼多次强调技术与战略整合的重要性,并认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哈里斯、肖尔、萨姆斯则强调技术组合的重要性及其与竞争战略关系的重要性,强调制定战略时应分析传统的组合规划矩阵与技术组合矩阵的联系,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决策。[] 基于战略分析的技术创新管理的观点对于研究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创新具有紧密结合性,这体现为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无论是创新成果的构思、技术方案设计、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和产品化,以及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和对创新成果的保护等,都是知识产权战略运行的环节和内容,两者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在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时,需要保持与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这种良性互动体现于两者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辅相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助于自主技术创新的开展,而自主技术创新的开发反过来有助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自主技术创新的开展都是知识管理的不同表现形式。创新性技术是知识产权的潜在性内容,而知识产权也可以促进技术创新的实现,反过来又扩展了知识产权的内涵。”
[]

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创新都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跨越和经济战略转型的重要手段。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7条即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互动的内在机制,一方面要求企业将技术创新置于知识产权战略环境中,在技术创新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激励创造和调整利益的功能,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这就要求技术创新中应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以指引,将技术创新过程演变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过程。另一方面,要求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重视技术创新,以激励创新、提高创新的社会效能,同时应尊重技术创新活动本身活动的客观规律。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战略的互动关系要求两者协同发展,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确立技术创新目标,通过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建立支撑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式。正如有学者从自主创新的角度指出:“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相辅相成,没有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与之相配合,企业自主创新很难成功,也难以达到提升竞争力的目标。所以,进行自主创新,务必要注意知识产权战略的巧妙运用,根据自身创新能力的强弱程度,选择实施不同的知识产权战略”。
[] 还有学者则从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两者结合方面阐述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结合的必要性:“企业要提升竞争力,就要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两大战略的实施, 把技术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科技创新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战略思想, 并通过不断坚持并促进技术创新来源源不断地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关系”。[]

另外,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还体现为知识产权战略应因技术创新的不同定位和环境而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适应技术创新的动态调节机制,这与知识产权战略柔性的原理是一致的。具体地说,是企业因应技术创新而实行知识产权战略转换策略。所谓战略转换,是基于战略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竞争态势等的变化而对企业战略作出的适应性调整。战略转换反映了企业战略对环境的开放性和适应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转换属于企业战略转换的范畴和企业业务层战略范畴。它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特别是技术创新环境和资源配置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进行的转换,如由防御型专利战略转换为进攻型专利战略、由技术跟随型战略转换为技术领先战略等就是重要的战略转换形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转换的发生,技术创新是其内在激发因素,这是因为技术的发展变化导致企业技术战略定位发生重大改变,而这对于企业的竞争结构也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技术和竞争结构产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及时实现战略转型,否则将被市场淘汰或者丧失市场机会。技术变化本身则对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产生决定性影响,因为技术变化特别是重大的技术革新或进步往往意味着诞生一个新的消费市场甚至全新的消费市场。新的消费市场一旦形成,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效益,技术创新环境自然也将发生巨大变化。适应这一环境变化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转换就是必然选择。例如,当传统成像技术被数码技术替代时,包括柯达公司等在内的公司放弃传统的胶卷业务,转向新兴的数码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公司的专利战略显然需要转向对新兴数码技术和产品专利的争夺,否则将被市场淘汰。在21世纪刚刚到来时,柯达公司却陷入了所谓“数字迷失”,经营出现全面危机。原因就在于,公司没有及时因数字技术变化导致的顾客需求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而是仍然固守传统胶片优势和市场垄断地位,一时错过了发展机遇。公司在2003年9月26日不得不宣布进行战略调整和转变,不再固守传统的胶片业务,而是全面向数码产品转移。不过,由于错过了最佳时机,在新的竞争环境下柯达公司仍然出现了经营危机。类似的还如柯尼卡、美能达公司等也由于未能及时进行战略转型而曾出现被动局面。

进一步说,技术创新不仅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转换策略的动力源,而且它本身也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转换态势的发展,因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逐步提高的过程,随着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创新的方式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也将不断提高。例如,企业由模仿创新到自主创新的转变是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过程,随着这一创新态势的变化,服务于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应适时变化,如由跟进、防御型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到进攻型知识产权战略。

(二)技术创新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

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保罗•罗默的观点,企业享有的知识具有递增收益。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它可以表现为获取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收益。通过将知识产权获取的垄断收益进一步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后可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表现为技术创新成为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缺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将失去目标和基础。

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的产物,它对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扩散均有重要影响,而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的直接来源。在技术创新活动中,首先是企业通过制定研究开发计划,根据市场需要和技术发展动态,在研究开发基础上产生了技术发明等智力成果,借此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也可以获得商业秘密保护,对其形成的作品则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当技术创新成果上市后则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或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新技术、新产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能够获取必要的利益,反过来用于进一步的技术创新活动,从而在创新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收益-进一步的创新活动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使技术创新活动朝着更高的方向前进。事实上,技术创新过程本身就是新技术、新产品的产生和相应的商业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内容,也就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各个环节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得以体现。没有技术创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很难落到实处。因此,技术创新构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

 将技术创新纳入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有利于实现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融合,形成以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技术创新活动中以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品牌的塑造为内容,这样就可以避免使技术创新活动成为纯粹的创新活动,而是使其成为知识产权的产生、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过程,成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而且,可以使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成为保护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方式,而且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手段。换言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种竞争战略,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为基础,最终目标则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发展。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技术创新成为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等原理表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需要以技术创新战略为指引,在技术创新战略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失误将连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效果,甚至变得不可行,这是因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均服务于企业整体战略,为获取市场竞争地位服务,如果离开技术创新战略的指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失去方向。因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以技术创新作为重要的目标。

上述技术创新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标,还可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象的角度理解。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来自于新技术、新产品生产销售给企业带来的高额利润和利益。技术创新本身具有系统性和过程性,它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课题立项、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产品化和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诸多环节,即“形成了技术创新链,而正是技术创新链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了对象”。[]

(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是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保障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是利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功能和保护手段,激励知识创造,协调知识产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以有效管理为基本手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上的独占性特征、经济上的无形资源秉性以及管理上的战略性特质,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提高市场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能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可以从国家层面、区域(地区)层面、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等不同角度加以认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要体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本条件和环境,营造知识产权文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政策、法律和制度运行,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区域(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要体现为立足于区域(地区)实际情况,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通过区域政策、制度和区域组织保障,建立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推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指导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建立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和纽带的集约型经济;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则是区域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间的纽带,它以提高本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推进本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为己任,同时也肩负着协调行业、政府部门及其相互之间知识产权战略运用的使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则是我国整个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其基本内涵是获得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获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总体性谋划。[]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点是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知识产权策略和方针,大幅度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逐步构建自身知识产权优势和特色,形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竞争能力。20065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要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基础之上,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形成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文化。

 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无论处于上述何种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都是需要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之上,进行战略性的运作,最大限度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激励与保护创新、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创新成果的传播与利用等。就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技术创新战略的推进作用而言,主要是以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建立以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换言之,如果技术创新中缺乏知识产权战略考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将陷入盲目而失去保障,也将失去运用知识产权获取市场垄断利益的手段。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对技术创新重要作用的核心则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和特性对于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因此,有必要明确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战略影响和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优化配置企业创新资源,与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具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功效,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及其相关的竞争行为影响直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激励了技术创新,加快了技术创新速度,技术创新的发展和变革则促进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当然,在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呈现一定的区别性特征,两者的重要性也不同。

    然而,制度毕竟具有静态性,制度作用的发挥需要人们充分、有效地运用,这就要求企业在追求生存和发展,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过程中应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与技术创新的协同发展和相互匹配。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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