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应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9-06-12 阅读数:
——访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冯晓青教授
本报记者 汪秀芬
(原载《中国贸易报》2009年5月28日第12版)
和记者见面之前,冯晓青教授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宾馆参加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专家座谈会。坐在记者面前的冯晓青,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他还兼任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上争议与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特邀专家等社会职务。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冯晓青开拓了国内知识产权研究的新领域,最早将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带入人们视野,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研究,并在企业中掀起了一股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热浪。
“做研究要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
冯晓青告诉本报记者,进入知识产权这个研究领域,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具有偶然性。
冯晓青在大学上学的时候所学专业的是经济学,1988年,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他回忆说:“当时,在国内知识产权是一个新兴学科,人们对知识产权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而且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内容很少,也很粗糙。我觉得知识产权这个词很新颖,有潜在研究价值,就填报了这个专业。”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开始建立。内有国内法制环境建设、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等需求,外有以欧美为代表的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向中国施加压力,这些原因促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与加速发展。这个大环境也为学者进行知识产权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宽广的平台。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产生了浓厚兴趣的冯晓青认为,时代需要他们去瞄准一些重要领域进行研究,以推动知识产权这一专业和学科的发展。
学术研究注重创新,对于一个具有潜在研究价值的新领域而言,更需要学者自己开拓新天地。冯晓青主要抓住了两个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2003年《知识产权法哲学》和2006年《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这两本书的出版,在理论上为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研究形成了一个流派,为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提供了方法论和体系化的指导。2001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出版,弥补了国内知识产权法应用法学的空白,也让企业受益匪浅。据冯晓青介绍,到目前为止这本书已经重印了10次,并被国家教育部遴选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很多企业都觉得得到了教益和启发。冯晓青个人独著出版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著作共有10本,但是他认为上述3本著作最具代表性,他风趣地称它们为他的“知识产权研究三部曲”。
作为一名教授和学者,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做研究一定要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法律这个行当,外面诱惑很大,做律师很赚钱。因此作为学者和教师,要经得住诱惑。即使有满脑子的创意,或者是很高的灵感,但是没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不刻苦研究,都不一定能有杰出的成就。做研究要甘于寂寞,甘于奉献,才能抵住物质诱惑。”他说。
“辩证对待国外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
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两方面,即国外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在国外的保护。冯晓青认为,我国在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
“比如说,在很多知识产权案件里面都存在一个‘模糊区’。在这个区域里,侵权与不侵权很难界定,不同的法官和专家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法律规定也比较抽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有法律纠纷的话,就要避免当地政府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变相替国外企业说话。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遇到国外企业起诉国内企业的时候,如果是可判侵权也可不判侵权,政府就对法院施压,要求判侵权。政府干预从司法独立、宪法原则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冯晓青说,“虽然地方政府是为了招商引资,但是这种做法是为了一种狭隘的局部利益。我的建议就是法院在判此类案子的时候,需要更加综合地考虑,利益的天平并不是说一定要向国内企业倾斜,但不能优先考虑国外企业。”
冯晓青还认为,媒体对于外国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也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披露。他说:“某省有这样一个案子,一个法国企业起诉我国企业,法院认定我国企业侵权。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该省一些重要媒体大肆宣传,说他们很好地履行了国际义务,充分地保护了外国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利益,为我们改革开放和投资招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作为媒体舆论,正面报道可以,但是这种大张旗鼓的过分渲染和强调我认为是不合适的,对国内企业也不公平。”
“知识产权要从意识上升到企业文化”
冯晓青自1999年就开始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从无到有、从初步了解到逐渐灵活运用,他看得很清楚,也有着深刻体会。现在很大一部分企业都已经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但是,在他看来,知识产权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识层面,还要上升到文化层面,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他解释说:“这个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氛围,也包括认识、心态和态度,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创新文化和尊尚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不仅仅要有创新的精神,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和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应深刻理解这种精神,而不仅仅是领导和专职人员的责任。这要求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有基本概念和了解。目前我国企业的员工很多都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这个是可以培养出来的。”他举例说,日本企业就很有代表性。日本企业有浓厚的专利文化,员工入职前除了签订商业保密合同之外,都要进行为期一周到几周的专利入门教育,让他们了解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及对企业的重要性等。
冯晓青表示:“现在国家大力推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出台了很多政策和制度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而前不久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最终落脚点也是企业。企业应积极与政府合作,获得政府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在政府引导下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借助政府之手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本报记者 汪秀芬
(原载《中国贸易报》2009年5月28日第12版)
和记者见面之前,冯晓青教授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宾馆参加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专家座谈会。坐在记者面前的冯晓青,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他还兼任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上争议与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特邀专家等社会职务。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冯晓青开拓了国内知识产权研究的新领域,最早将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带入人们视野,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研究,并在企业中掀起了一股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热浪。
“做研究要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
冯晓青告诉本报记者,进入知识产权这个研究领域,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具有偶然性。
冯晓青在大学上学的时候所学专业的是经济学,1988年,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他回忆说:“当时,在国内知识产权是一个新兴学科,人们对知识产权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而且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内容很少,也很粗糙。我觉得知识产权这个词很新颖,有潜在研究价值,就填报了这个专业。”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开始建立。内有国内法制环境建设、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等需求,外有以欧美为代表的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向中国施加压力,这些原因促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与加速发展。这个大环境也为学者进行知识产权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宽广的平台。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产生了浓厚兴趣的冯晓青认为,时代需要他们去瞄准一些重要领域进行研究,以推动知识产权这一专业和学科的发展。
学术研究注重创新,对于一个具有潜在研究价值的新领域而言,更需要学者自己开拓新天地。冯晓青主要抓住了两个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2003年《知识产权法哲学》和2006年《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这两本书的出版,在理论上为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研究形成了一个流派,为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提供了方法论和体系化的指导。2001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出版,弥补了国内知识产权法应用法学的空白,也让企业受益匪浅。据冯晓青介绍,到目前为止这本书已经重印了10次,并被国家教育部遴选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很多企业都觉得得到了教益和启发。冯晓青个人独著出版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著作共有10本,但是他认为上述3本著作最具代表性,他风趣地称它们为他的“知识产权研究三部曲”。
作为一名教授和学者,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做研究一定要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法律这个行当,外面诱惑很大,做律师很赚钱。因此作为学者和教师,要经得住诱惑。即使有满脑子的创意,或者是很高的灵感,但是没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不刻苦研究,都不一定能有杰出的成就。做研究要甘于寂寞,甘于奉献,才能抵住物质诱惑。”他说。
“辩证对待国外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
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两方面,即国外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在国外的保护。冯晓青认为,我国在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
“比如说,在很多知识产权案件里面都存在一个‘模糊区’。在这个区域里,侵权与不侵权很难界定,不同的法官和专家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法律规定也比较抽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有法律纠纷的话,就要避免当地政府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变相替国外企业说话。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遇到国外企业起诉国内企业的时候,如果是可判侵权也可不判侵权,政府就对法院施压,要求判侵权。政府干预从司法独立、宪法原则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冯晓青说,“虽然地方政府是为了招商引资,但是这种做法是为了一种狭隘的局部利益。我的建议就是法院在判此类案子的时候,需要更加综合地考虑,利益的天平并不是说一定要向国内企业倾斜,但不能优先考虑国外企业。”
冯晓青还认为,媒体对于外国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也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披露。他说:“某省有这样一个案子,一个法国企业起诉我国企业,法院认定我国企业侵权。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该省一些重要媒体大肆宣传,说他们很好地履行了国际义务,充分地保护了外国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利益,为我们改革开放和投资招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作为媒体舆论,正面报道可以,但是这种大张旗鼓的过分渲染和强调我认为是不合适的,对国内企业也不公平。”
“知识产权要从意识上升到企业文化”
冯晓青自1999年就开始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从无到有、从初步了解到逐渐灵活运用,他看得很清楚,也有着深刻体会。现在很大一部分企业都已经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但是,在他看来,知识产权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识层面,还要上升到文化层面,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他解释说:“这个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氛围,也包括认识、心态和态度,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创新文化和尊尚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不仅仅要有创新的精神,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和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应深刻理解这种精神,而不仅仅是领导和专职人员的责任。这要求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有基本概念和了解。目前我国企业的员工很多都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这个是可以培养出来的。”他举例说,日本企业就很有代表性。日本企业有浓厚的专利文化,员工入职前除了签订商业保密合同之外,都要进行为期一周到几周的专利入门教育,让他们了解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及对企业的重要性等。
冯晓青表示:“现在国家大力推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出台了很多政策和制度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而前不久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最终落脚点也是企业。企业应积极与政府合作,获得政府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在政府引导下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借助政府之手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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