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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兼职导师实务沙龙第1期成功举办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7-05-04  阅读数:

 

201611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和青年教师工作坊联合举办的第1期知识产权法兼职导师实务沙龙在我校昌平校区端升20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沙龙以“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为主题,主讲人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吴献雅法官,点评人为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师、青年教师工作坊成员孙阳副教授。学院双培班(知识产权法方向)学生、知识产权法专业部分研究生参加。本次沙龙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主持。

 

吴献雅法官结合审判的“九层妖塔侵权案”,围绕“请求权基础理论”展开讨论,分析了该理论的中心思想。他以一个基层法官审理案子的思路为视角,提出了“怎样判断主体、如何检索支持自己主张的法条、如何确定诉讼请求”等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由浅入深地分析了上述问题,让同学们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了在实践中如何运用。

主讲过程中,冯晓青教授建议插播中央电视台二台《经济与法》栏目中《舒克与贝塔》侵权案的一期视频,以此辅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涉及侵权的案件,也让同学们对于两案件之间的关联性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孙阳副教授在点评时,首先肯定了吴献雅法官的审理思路,并指出该案件的争议点,并结合实例为同学们讲解了改编行为的空间大小及其涉及的主体等问题。

冯晓青教授在总结本次沙龙时,阐述了国外有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定义,同时提到,知识产权法实质上蕴含了人文关怀和包容的精神。他希望知识产权法兼职导师实务沙龙系列活动能越办越好,鼓励越来越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能够通过兼职导师的分享,了解更多的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接受知识产权实务熏陶。

两个小时的沙龙使在座的同学们受益匪浅,同学们纷纷表示不虚此行。在活动结束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仍然积极地向老师们提出问题,老师们也耐心地做出解答。

知识产权法兼职导师实务沙龙是在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支持指导下,邀请学院知识产权法兼职导师进行主讲,由知产法研究所教师进行点评,面向学院双培班(知识产权法方向)全体学生、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知识产权法专业研究生举办的第二课堂学业辅导活动,是学院知识产权法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探索。在筹备过程中,学院分党委王洪松书记与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多次就主题、形式和长期规划进行沟通讨论,由研究所教师孙阳副教授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新闻中心具体承办。

                  附:讲座录音整理稿


 

有幸到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读法学博士,读的是关于民诉法的研究,因为民诉法跟实物接近点。在2008年到12年的时候在学院路校区上过学,所以我个人对政法大学还是很有感情的。在我有空的时候还经常去石油大学找那些老师同学一起讨教,所以个人觉得对政法大学还是感到很亲切的。第三个理由是我们的西城区法院一直跟政法大学有着非常好的合作,我不知道在座的同学了不了解,就是在这十年之内,政法大学跟西城区法院有着许多的合作项目,其中包括我当年在研究室工作期间一起参与的几个项目的合作:比如说,在201314号,我们学校的黄晋校长带着校班子去西城区法院签订了一个关于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后来,我是在20133月份的时候到这儿来,我记得好像是在南教室,举办了一个由政法大学和西城区法院合作的一个心神观摩的活动,就是政法大学的学生在电教室就能够直接观看到西城区法院现场庭审的画面,这个项目因为我当年是研究所的,所以我一直推动着这个项目,但是因为现在我已经离开那个部门了,都不知道还不还在做了。这个项目是为了照顾学生在昌平,去城里里旁听不方便,所以用了视频的办法。比方说我们定个时间,法院9点钟开庭,学生就在9点的时候坐着听现场的直播,所以这个也是对学生实物教学的帮助。这也是因为我个人的工作原因,我参与了很多政法大学跟西城法院的好多项目的推进,自己感觉做了很多工作,所以从各方面来看我跟政法大学有很多渊源。今天让我来跟学生交流,也是一次非常好的返回母校跟同学们交流的一次机会。离开学校很多年了,好多新的思维跟知识也都不了解了,我们现在陷入了一个非常窄的具体的案子里,天天就是接触跟聊的就是这些。所以现在跟同学们交流开阔一下眼界,也是对我自己很有帮助。和大家交流,想说的还有主题跟实物。我们搞知识产权的,还是想说知识产权实物还是很广的。从这个知识产权一块,从而出现了知识产权利益平衡。这个利益平衡是非常烦的,如果仔细说那就说不完了。我说呢,就是通过解剖的方法选一个案例,我自己上半年弄过一个案例,就是《九层妖塔》的作者权纠纷,通过这个案子我就想讲一讲基层法官,也就是一审法官他的审判思路。选这个案子我有几个反面的考虑,一个是我自己是从头到尾的承办人,也比较的熟悉,自己怎么思考的比较熟悉,在一个就是冯老师也是参与了研讨会。这个案子当时也是涉及了许多疑点问题,所以参与了研讨会,所以等等冯老师也给我们指点指点,再一个我想电影《九层妖塔》大家都应该很熟悉很感兴趣才对。他的前身是小说鬼吹灯精绝古城。这个电影的受众也是你们这群人。我也是审了这个案子才开始看小说看电影的,如果不是这个案子我也不会去看小说的,虽然说我也文学者出身,但是真的现在看小说看几页就看不下去了,为了工作需要不得不重操旧业看小说去,所以我就想用这么一个案例跟大家聊一聊。需要说明的一点的就是这个案子正在北京法院二审当中,二审有可能维持有可能改判,所以二审的结果不得而知。我们在这介绍这个案子,也不是说结果多么正确也不是说一审的水平多么高。我们抛开结果不谈只是谈谈身为一个一审法官碰到这个案子怎么去处理,会考虑哪些因素,可能大家在中国无颂网站上会看到很多判例很多判决书。由最高法院公开的几千万份,浏览的也很多,但是总体来说采访文书,写的简单的比较多,写的精彩的不多。精彩的也有长的,最近知识产权法院审了一个关于信息网络权纠纷的案子,他们的副院长也是审判长,光是任务部分就写了三万五千字,就是说他凭这个案例的任务部分,其他东西不算,光是分析任务就弄了三万五千字,可以写个硕士论文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今天说九层妖塔的前因后果,就凭借这一个案例,本院认为的事实不算,大概三万五千字,也就是写一篇硕士论文交的样子。但总的来说,中国的判决书上网说理的强的还是占据少数,很多问题就隐藏在判决书的背后。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怎么思考的。2016628日,随着法官手中锤子的落下,备受关注的九层妖塔的著作权纠纷落下了帷幕,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中银公司的四名出品方侵犯了原著作者章的使用权,但对于张提出的侵犯了其九层妖塔的完整权以及100万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于智力成果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因此,知识产权法应运而生,在近些年审理的案件当中,注意到,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可谓是屡见不鲜。2015930日,由沐川指导的根据鬼吹灯之惊厥古城改编而成的九层妖塔在全国多家院线上映。截至影片下线,票房达6.79亿元。九层妖塔改编自张小说鬼吹灯之惊厥古城,但是电影上映后,张却不断要求,由于九层妖塔过度改编,把自己的原著黑火了。关键是好多读者说这个电影和书本上的不同,这个不好。张认为九层妖塔肆意改动,侵犯了其著作权。2016年六月7日,张以侵犯署名权、著作权纠纷一案,将九层妖塔的著作方中国中银股份有限公司,导演及编剧沐川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应要求,法院追加梦想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北京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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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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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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