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关于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的补充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2-09 阅读数:
中国专利局关于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的补充通知
(1989年2月21日)
各专利管理机关:
根据我局国专发法字(1987)第49号文《关于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的通知》,中国专利局上海干部进修学院自一九八七年下半年举办了多期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培训了数以千计的企业专利干部,对推动企业专利工作起了一定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专利工作,更多和更方便地培养企业专利干部,经研究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放城市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自己举办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对象是理工科大学毕业或有相当学历的,并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干部。培训内容参照中国专利局《专利代理人培训大纲》。培训班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办班的专利管理机关发给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持证书者可以代表本单位办理专利申请及其它有关的专利事务。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行。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