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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视频分享网站的合法发展之路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0-12-22  阅读数:

200671日由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免责条款。根据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符合以下五项条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为何我乐公司在慈文公司诉我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能够免责,而在乐视网诉我乐网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却不能免责,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免责条款进行细化理解,从而得出得出视频分享网站合法发展之路。免责条款第一项与第五项条件的规定比较明确,视频分享网站在其日常运营中能够较容易做到。从上文的案例分析中可知,视频分享网站之所以无法免责,通常是不符合免责条款中第二、三、四项规定中的一项或多项。

    1.不得改变网络用户上传的内容

免责条款的第二项要求视频分享网站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服务时必须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这里所说的“改变”,应当是指实质性改变,即对网络用户上传视频的内容进行修改,影响了视频内容的完整性,例如在视频中插入广告。此外,很多视频分享网站在网络用户上传的视频中打上自己网站的标记,例如56网在其网站视频的右上角都打上”56.com我乐,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对视频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事实上,这种行为并不属于对视频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这只是视频分享网站将自身网站与其他视频分享网站上的视频相区别的一种方法。不仅如此,视频被打上网站标记还有利于相关权利人追究侵权责任,当权利人发现其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可以根据视频上的标记,对涉及侵权的网站提起诉讼。

2.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网络用户上传的视频内容侵权

免责条款的第三项要求视频分享网站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网络用户上传的视频侵权了他人的著作权。如果视频分享网站能够对网络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事先审查,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视频予以剔除,这样就不会存在视频分享网站侵权的问题,但是,这种做法是显然是不现实的。面对海量的视频,譬如56网目前约有近8000万个视频,包括56网在内的视频分享网站是无法对其网站上的视频进行一一审核的。那么如何判断视频分享网站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侵权视频在其网站上传播?本人认为,应当将视频分享网站服务商视为一个理性人,如果普通人根据视频分享网站的栏目指引就能找到该视频,并且根据相关事实就能判断该视频是侵权视频,那么就应当认为视频分享网站服务商知道该侵权视频的存在。此外,如果视频分享网站服务商有以下行为,将推定视频分享网站知道该侵权视频的存在:(1)视频分享网站进行过编辑、整理的侵权视频。例如56网将《虎山行》挪到高清剧场栏目之中。(2)视频分享网站将某一侵权视频删除后,其网站上又出现其他网络用户上传的同一侵权视频。(3)视频分享网站设立了与原创并列的影视栏目,在影视栏目网页上出现过的视频。(4)视频分享网站影视排行榜中出现过的视频。

3.视频分享网站未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

目前,视频分享网站商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广告投放商缴纳的广告费。视频分享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网络用户在点击观看在线视频后,网站播放器在播放视频之前先出现10-15秒的广告;第二种方式是视频分享网站在其网站页面上显示广告,网络用户在选择视频、观看视频的过程中都能看到这些广告。视频分享网站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的行为是不是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本人认为不是。首先,从立法本意上讲,法律规定视频分享网站侵权的免责条款是为了鼓励视频分享网站的发展壮大,如果将视频分享网站最主要的商业收入即广告收入定性为视频分享网站获取的直接经济利益,那么绝大部分视频分享网站在涉及侵权时将无法适用该免责条款,视频分享网站为了避免共同侵权而承担责任就得放弃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进而无法获取经济利益,这显然是不利于视频分享网站发展的。其次,法院审判实践中也认为视频分享网站服务商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而获取的收益不属于直接的经济利益,例如上文提到的案例一,法院认为56网上的视频可以免费观看,并未向用户收取费用,虽然在涉案作品旁显示了一则广告,但无证据证明我乐公司可以从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综上,本人认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是指视频分享网站通过视频播放直接获得的收益,譬如向用户收取的费用,不包括视频分享网站通过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获取的收益。

视频分享网站合法发展的建议

鉴于目前视频分享网站被诉侵权的案件日益增多,且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结果都是判决视频分享网站向相关权利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各视频分享网站很有必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调整其商业经营模式,并对其网站的页面进行改版。结合上文分析中提到的视频分享网站侵权的原因以及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本人认为,视频分享网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第一,视频分享网站不得对网络用户上传的视频进行编辑、整理。视频分享网站只是给网络用户提供一个上传视频的存储空间,不能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上其网站在线观看、下载其网站上的视频,以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而将用户上传的视频进行编辑、整理。

第二,视频分享网站要提高自身的注意义务。视频分享网站必须要对在其网站主页、影视栏目页面以及影视排行榜上出现过的视频进行审查,若发现这些视频涉及侵权,要立即予以删除。此外,视频分享网站应该设立监督部门,通过本网站的搜索引擎寻找网络用户上传的热门影视视频,若发现侵权视频,要立即删除,从而避免相关权利者对其提起的侵权之诉。

第三,视频分享网站可以对上传视频的网络用户实行实名认证制度。实行实名认证制度,不仅有利于追究上传侵权视频的网络用户的侵权责任,也会使部分网络用户考虑到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放弃上传侵权视频。

视频分享网站只要做到以上三点后,其网站上的影视视频数量将会大大减少,因为绝大部分影视视频都是享有著作权的。但是,大部分中国网络用户浏览视频分享网站的目的是在线观看或下载影视视频,如果视频分享网站上的影视视频资源不丰富,网络用户将会选择放弃浏览该视频分享网站。广告投放商选择在某一视频分享网站上投放广告,主要看重的就是该视频分享网站的浏览量,并且广告费用也是与网站的浏览量息息相关的,这也是大部分视频分享网站宁愿成为侵权被告而不去改变网站存储资源的最重要原因。但这不是长久之计,56网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值得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借鉴。56网与包括湖南卫视、东方卫视、凤凰卫视、华娱卫视、NBA、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保利博纳、环球音乐、华纳音乐、华谊兄弟、英皇娱乐等100多家电视台、影视机构、唱片公司等达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并已签约数千部电影电视剧,为用户提供超过几十万小时正版视频影视内容。56网的做法解决了因剔除侵权视频所引起的浏览量下降的问题。

综上,本人认为,视频分享网站以收取的广告费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要对现状进行改革,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找发展壮大之路。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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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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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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