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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P2P网络技术版权困局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0-12-22  阅读数:

DRM技术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三)加强技术创新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抗击P2P技术的冲击,网络运营商(中国网通与中国电信)要求取消包月制度、按照流量收费。这一举措实际上是运营商为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而采取的不择手段之策,是与消费者的意愿背道而驰的。笔者认为,运营商应该积极正面地迎对P2P的挑战,加大技术创新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带宽、解决网络传输的技术难题,而不是千方百计地通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来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试想,当我们不再使用现有的512M甚至是256M的宽带接入,而是像美国、日本等国家一样将10M的光纤拉入寻常百姓家,那么P2P技术所带的困扰也就会烟消云散了。

   (四)完善网络监管系统

P2P技术的应用之所以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根源在于其难以监管。为遏制不良影响的继续产生,首先应从计算机网络相关技术着手,加大实时监测力度。例如,改进负面信息过滤软件;采取必要的技术对用户搜索使用的一些敏感词、禁用词进行屏蔽,将不良信息拒之门外;相关机构信息共享、协调行动等等。其次,可以借鉴英国的互联网行业自律监管模式,由网络中介服务商们自发地组织起一个互联网监视基金会(IWF),负责控制和监管网络非法信息,从而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网络监管系统。

   (五)促进内容正版化

    正版昂贵的价格是导致盗版泛滥的主要原因。因此,即使封杀了“BT”也很难保证人们不会重新走上街头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光碟。相当多的专家和业内人士都提出了内容正版化的建议,即通过数字版权管理,由唱片公司、电影公司等版权组织和P2P网络运营商合作,共同创建合法资源,通过收费的方式授予P2P用户正版内容的使用权,以此鼓励正版产业每一个链条上的个体发挥出最大价值。同时,如何对BT下载进行管理和利润分成,使其进入良性循环,对于网络经营者以及网络管理者来说,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六)加强著作权法领域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用户自律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乃是最起码的道德。无论是技术防范还是法律制裁都很难从根本上控制问题的发生,只有积极加强著作权法领域内的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知识产权意识,倡导用户自律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一方面,互联网里的每个企业要加强企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可因逐利心切而将社会责任抛诸脑后,非法传播侵权作品;另一方面,每一个公民要严守自己的道德底线,遵守网络礼仪,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信息的传播与非法资源的下载。笔者相信,在一个人人自律、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中,P2P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种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结语

    新技术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鼓励技术进步与权利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是知识产权领域里永恒的话题。无论是法律手段还是技术手段,都不是解决P2P技术侵权的灵丹妙药。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P2P技术这把双刃剑,拨正利益天平的砝码,切不可过度强调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使其成为互联网与技术进步的桎梏。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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