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在促进有效
来源:《河北法学》2008年第7期 作者:冯晓青 时间:2008-08-29 阅读数:
⑩] 甚至可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立足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点。
[11] 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0页。
[12] 参见[罗马]查士丁尼著、邓正来译:《法学总论》,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63页。
[13]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95页。
[14] 汪渊智:《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法学研究》1995年第5期。
[15] 贺敏:《专利法中利益平衡的法理学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05年第2期。
[16] 参见郑友谊、陶双文:《美国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2001年第2期。
[17] Case 24/67 Park Dvis & Co. v. Probel [1068].
[20] 以上案例参见王先林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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